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根据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2026)冀1024执恢7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冀1024执恢7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项目:将张统尊名下位于香河开发区大运河孔雀城四期朗运园703幢4单元402室,证号是冀(2023)香河县不动产权第0004411号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并过户登记至买受人秦建名下。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