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6/04
根据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2026)冀1024执恢4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冀1024执恢45之一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项目:将庞建雄名下位于香河县安抚北路1号潮白新村8号楼2单元1703室房屋,证号是冀(2023)香河县不动产证明第0010041号不动产证明注销并过户登记至买受人季丽丽名下。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