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蒋辛屯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5/29
陈有录因保管不善,将蒋辛屯镇李庄村,档案编号为:57号,东邻陈志刚,西邻李长宝,南邻道,北邻道,面积为381.45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711179
蒋辛屯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