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二局 发布时间:2026/05/21
吴光云因保管不善,将河北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二局黄院村,东邻张芹、西邻胡同、南邻道、北邻道,现东邻张斌、西邻道、南邻道、北邻道,档案编号为 01788号,面积为:301.50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268988
河北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社会事务管理二局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