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4/23
根据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2025)冀1003执恢648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冀1003执恢648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项目:将胡会芳名下位于香河县荣盛大街38号潮白半岛小区7号楼1单元1703室,证号是冀(2020)香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063号不动产证明注销并过户登记至买受人马春燕名下。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