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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夺《宅基地证》补发公告

来源:安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20

  本人李振夺因保管不善,将安平镇曹店村,档案编号45898号,东邻道,西邻李振新,南邻道,北邻道,现东邻道、西邻李振新、南邻道、北邻道,面积为306.08平方米的《宅基地证》遗失,现声明该《宅基地证》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217360

  安平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