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12
安平镇鲁家务村民冯克江因保管不善,将档案编号为02857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承诺以上情况均为事实,一切法律后果本人承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克江
安平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