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蒋辛屯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06
坐落于蒋辛屯镇大窑上村,屈文元名下档案编号为:117号,东邻赵海明、西邻屈文森、南邻空、北邻道,面积为299。23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现继承人屈红山申请补证,我镇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以及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可持有关资料到香河县蒋辛屯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镇将依法为该权利人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711179
蒋辛屯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