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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鹰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1/23

  王大鹰因保管不善,将香A字第54004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承诺以上情况均为事实,一切法律后果本人承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大鹰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