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一局 发布时间:2026/01/23
刘泽林因保管不善,将河北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一局打卜户村,档案编号为:252号,面积为525.54平方米,东邻刘泽友、西邻杨凤林、南邻道、北邻道,现东邻刘泽友、西邻杨凤林、南邻道、北邻道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716992
河北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社会事务管理一局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