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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鑫不动产证明注销公告

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12/04

  根据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5)冀1028执恢39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冀1028执恢399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项目:将孟鑫名下位于香河县开发区平安大街99号香河欧郡小区30号楼1单元1804室,证号是冀(2023)香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524号不动产证明注销并过户登记至买受人张岐名下。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