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渠口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0/15
王柏旺因保管不善,将渠口镇闫胡套村证号为:冀(香政)字第09288号,面积为302平方米,登记日期为:1986年11月10日的《宅基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宅基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612098
渠口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