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10/13
根据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2025)冀1024执恢28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冀1024执恢28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项目:将袁园名下位于香河县五一路东新华大街北侧香城郦舍小区4号楼1单元2402室,证号是冀(2018)香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777号不动产证明注销并过户登记至买受人袁银斗名下。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