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9/30
根据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2025)冀1024执恢30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冀1024执恢30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项目:将张祥名下位于香河开发区双兴南路5号香庭时尚公寓5号楼1单元301室,证号是冀(2017)香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101号不动产证明注销并过户登记至买受人周磊名下。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