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9/28
根据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2025)冀1024执恢31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冀1024执恢31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项目:将刘晓东名下位于五一路西、新华大街北侧珠光御景小区16号楼3单元303室,证号是冀(2020)香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4193号不动产证明注销并过户登记至买受人王月华名下。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