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钳屯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25
陈子岳因保管不善,将钳屯镇池屯村证号为:冀(2022)香河县不动产权第0016681号,面积为406.18平方米,登记日期为:2022年10月18日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411442
钳屯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