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9/24
陈国钰因保管不善,将香国用(2003)字第0070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承诺以上情况均为事实,一切法律后果本人承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国钰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