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16
坐落于香河县安平镇高庄村,高文友名下证号为:冀(香政)字第47241号,面积为301.9平方米,原东邻高文祥、南邻道、西邻高凤恩、北邻道、现东邻高文祥、西邻高东立、南邻道、北邻道、登记日期为1986年10月9日的《宅基地证》遗失,现声明该《宅基地证》作废。
现高秀荣申请补证,我镇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以及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可持有关资料到香河县安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镇将依法为该权利人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声明。
安平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