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09
坐落于香河县安平镇扁城村,邱金华名下证号为:冀(香政)字第43671号,面积为323.9号,原东邻空地、南邻空地、西邻道、北邻道、现东邻空基、西邻道、南临道、北邻道、登记日期为1987年8月24日的《宅基地证》遗失,现声明该《宅基地证》作废。
现继承人李学珍申请补证,我镇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以及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可持有关资料到香河县安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镇将依法为该权利人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声明。
安平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