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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集体土地使用证》补发公告

来源:安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08

  李明因保管不善,将安平镇乔庄村,东邻李鑫,西邻道,南邻道,北邻李德明,现东邻李鑫,西邻道,南邻道,北邻李德明,宅基地编号为冀(2025)香河县不动产权第0014516号,面积为401.00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217360

  安平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