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6/11
本人李学珍,邱金华为我的丈夫,坐落于香河县安平镇扁城村,邱金华已于2018年10月30日去逝,秋金华名下宅基地证号为:冀(香政)字第43671号,面积为323.9平方米,西邻道,东邻空地,北邻道,南邻空地,现西邻道,东邻空基,北邻道,南邻道,现由妻子李学珍继承,其他继承人父亲邱建平(已故),母亲张秀清(已故),女儿邱志洁,女儿邱志芸,自愿放弃继承权,再无其他继承人,登记日期为1986年4月20日的《宅基地证》遗失,现声明该《宅基地证》作废。
现本人申请补证,我镇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以及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可持有关资料到香河县安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镇将依法为该权利人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声明。
安平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