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五百户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5/12
宋振龙因保管不善,将五百户镇五百户村,证号为:冀(香政)字第19135号,面积251平方米,登记日期1986年9月6日的《宅基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宅基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五百户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