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4/24
根据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2024)冀1003执恢93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冀1003执恢933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项目:将闫晓梅名下位于香河县新华大街西段北侧我家公坊一期11号楼2单元1106室房屋,证号是A40884号房屋所有权证注销并过户登记至买受人钳磊名下。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