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5/01/14
马福森因保管不善,将河北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一局王庄子村证号为:冀(香政)字第25281号,面积为268.7平方米,登记日期为:1986年7月25日的《宅基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宅基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716992
河北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社会事务管理一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