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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11/28

  王艳因保管不善,将廊房权证香A字第26605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承诺以上情况均为事实,一切法律后果本人承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艳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