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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文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公告

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7/08 字号:

  根据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2024)冀1003执恢267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冀1003执恢267之一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项目:将李新文名下位于绣水街南汇展路东侧京汉君庭小区11号楼2单元1802室房屋,证号是冀(2016)香河县不动产权第0000451号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并过户登记至买受人赵秀山名下。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