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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卫军《不动产权证书》补发公告

来源:香河县淑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5/06 字号:

  李卫军因保管不善,将淑阳镇河南吴村证号为:冀(2021)香河县不动产权第0002944号,面积为180.18平方米,登记日期为:2021年3月10日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322641

  香河县淑阳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