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淑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5/06 字号: 大 中 小
李卫军因保管不善,将淑阳镇河南吴村证号为:冀(2021)香河县不动产权第0002944号,面积为180.18平方米,登记日期为:2021年3月10日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322641
香河县淑阳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