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二局 发布时间:2024/04/24 字号: 大 中 小
孙鹏因保管不善,将环保产业园区黄院村村证号为:冀(2022)香河县不动产权第0011122号,面积为318.7平方米,登记日期为:2022年7月14日的《宅基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宅基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699899
河北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社会事务管理二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