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4/25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2024)冀1003执恢127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冀1003执恢127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项目:将张艳楠名下位于香河县永泰路东侧香江逸景小区10号楼1单元802室房屋,证号是冀(2017)香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5023号不动产证明注销并过户登记至买受人喻海峰名下。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