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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殿兴《宅基地证》补发公告

来源:香河县淑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4/16 字号:

  张殿兴因保管不善,将淑阳镇矬口村证号为:冀(香政)字第00376号,面积为319.95平方米,登记日期为:1986年11月23日的《宅基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宅基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322641

  香河县淑阳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