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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秋来《集体土地使用证》补发公告

来源:蒋辛屯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4/12 字号:

  王秋来因保管不善,将蒋辛屯镇北吴村,档案编号为:51号,东邻李克华、西邻李克信、南邻道、北邻道,面积为521.47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711179

  蒋辛屯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