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3/26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2023)京0111执恢237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京0111执恢2372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项目:将韦一名下位于永清北路2号蓝山庭苑小区11号楼2单元2904室,证号是冀(2018)香河县不动产权第0031489号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并过户登记至买受人董浩名下。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