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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一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公告

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3/26 字号:

  根据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2023)京0111执恢237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京0111执恢2372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项目:将韦一名下位于永清北路2号蓝山庭苑小区11号楼2单元2904室,证号是冀(2018)香河县不动产权第0031489号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并过户登记至买受人董浩名下。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