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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3/08 字号:

  《廊坊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2023年廊坊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已于2023年12月22日市政府令(〔2023〕第1号)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现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的必要性

  近年来,住宅火灾形势愈发严峻,很多火灾事故都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应对。以立法形式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依法确定管理措施,对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促进文明城市建设,十分必要。当前,河北省未出台专门规定对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进行规范。《办法》(草案)的起草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河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办法》立法工作过程

  《办法》起草过程中,借鉴外地先进经验,通过廊坊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向各级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召开专题征求意见座谈会、立法听证会、专家评审会、立法论证会,按各方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根据立法程序要求,市司法局进行了审查修改,2023年12月21日已经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12月22日市政府令(〔2023〕第1号)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二十六条,第一至六条主要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政府和部门职责;第七至十条主要确定了各方消防安全责任;第十一至二十二条主要规定了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第二十三至二十五条是法律责任条款,第二十六条是施行日期。

  《办法》立足我市实际,进一步明确了相关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重点内容有:

  (一)关于适用范围。《办法》明确提出:所称住宅物业,是指供家庭居住使用的房屋(含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中的住宅部分)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包括城镇住宅物业和农村住宅物业。

  (二)关于各方管理责任。《办法》明确提出:各级人民政府、行业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及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主体,在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中分别承担的责任。

  (三)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问题。《办法》明确提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充电场所应当符合相关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并对标准进行详细规定。

  (四)关于法律责任。《办法》明确提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关于立法特色。《办法》明确提出:创新住宅物业消防安全治理措施,助推建立和优化京津冀地区防火、灭火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做好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廊坊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