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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友贺《宅基地证》补发公告

来源:刘宋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2/22 字号:

  坐落于香河县刘宋镇张庄村,翟友贺名下档案编号为:59814号,东邻郭瑞章、西邻空寂、南邻道、北邻道,现东邻张兴盛、西邻张学文、南邻道、北邻道,面积为169.6平方米,登记日期为:1986年12月26日的《宅基地证》遗失,现声明该《宅基地证》作废。

  现继承人翟士民申请补证,我镇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以及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可持有关资料到刘宋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镇将依法为该权利人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693234

  刘宋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