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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茂军《集体土地使用证》补发公告

来源:河北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一局   发布时间:2023/12/01 字号:

  李茂军因保管不善,将河北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一局程辛庄村,档案编号为:152号,东邻李茂付、西邻空、南邻道、北邻道,现东邻李茂富、西邻空地、南邻道、北邻道,面积为452.5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711179

  河北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社会事务管理一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