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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香河县第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卡第3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香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10/27 字号:

杨玉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一规划处理企业生产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垃圾”的建议我单位已收悉。对该建议我单位高度重视,我们认为您的建议准确、深刻,针对您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为了改善建议相关情况,我单位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为实现香河县农村垃圾系统化治理,香河县人民

  政府于2017年11月开始启动实施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并授权环卫局作为该项目的实施单位。该项目服务范围为香河县县域范围内除环卫服务中心负责的、交通局负责的、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的道路以外的道路;以及9个镇、2个事务局、新开街社区、新华街社区2个社区办的所有村街,共计300个村。该项目内容为生活垃圾的清扫保洁收运服务、农村垃圾分类宣传、建筑垃圾清运。为保证特许经营项目运营的持续稳定,该项目通过招标聘用第三方公司分东部、西部进行运营。两家中标公司为香河盈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东部区域、香河轩昂环境治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西部区域。

  二、由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未包含农业垃圾、一般工业垃圾的清理清运。通过杨玉友代表的建议,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导则》(GB/T 37066-2018)的规定,农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秸秆、树杈树叶、杂草等农业垃圾视为农村生活垃圾,由第三方公司统一收运处置;一般工业垃圾由各镇政府、社区办、园区事务局统筹协调辖区内工业企业与第三方公司签订收运协议并确定清运费用,由企业付费,第三方公司上门收集。

  三、香河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一体化生态工厂正在筹备中,目前不具备处置能力。我单位已书面通知各镇政府、社区办、园区事务局自行处置或在辖区内建立临时环保存储场所,由第三方公司进行清运。待建筑垃圾厂建成启用后,再转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厂进行处置。

  今后,我们将立足环卫本职工作,继续提高城市服务职能,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水平,共同为创造和谐宜居美丽香河而努力奋斗。

  香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