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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撤销对冯玉林集体土地使用证 “香集用(淑)第08019号”、“香集用(淑) 第08020号”注销登记公告的公告

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9/21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和廊坊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廊政复决字﹝2023﹞8号文件决定,对我局作出的《关于作废西北街村冯玉林名下香集用(淑)第08019号、香集用(淑)第08020号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告知书》及《不动产权注销登记公告》(编号:2022001),现予以公告撤销。

  特此公告。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