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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普《集体土地使用证》补发公告

来源:钳屯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3/26 字号:

  坐落于香河县钳屯镇二百户村,杨普名下档案编号为:K281号,东邻杨普、西邻地、南邻道、北邻道,面积为476.83平方米,登记日期为:2004年9月1日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现继承人杨长生申请补证,我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以及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可持有关资料到香河县钳屯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镇将依法为该权利人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411442

  钳屯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