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1/17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1)京0105执5023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京0105执50232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项目:将周平名下位于香河县新开大街书香新区1号楼1单元502室,证号是廊房他证香A字第24683号不动产证明注销并过户登记至张艳茹名下。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