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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0075

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09/26 字号: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0075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0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联系方式: 0316-8322857

  公告单位: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