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淑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9/20 字号: 大 中 小
马玉林因保管不善,将淑阳镇小罗屯村证号为:冀(香政)字第55142号,面积为338.84平方米,登记日期为:1987年2月24日的《宅基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宅基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322641
香河县淑阳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