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王长义《集体土地使用证》补发公告

来源:香河县淑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6/20 字号:

  王长义因保管不善,将淑阳镇王止务村,档案编号为:香土宅(1995)29号,东邻杨继生、西邻王永臣、南邻坑、北邻本户,现东邻杨继生,西邻王永臣,南邻道,北邻道。面积为400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322641

  香河县淑阳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