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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集体土地使用证》补发公告

来源:香河县五百户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6/17 字号:

  李永因保管不善,将五百户镇骡子王村,档案编号为:211号,东邻王立波,西邻张东,南邻道,北邻道,面积为414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香河县五百户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