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06/17 字号: 大 中 小
贾士春因保管不善,将五百户镇四百户村,档案编号为:133号,东邻秦广军、西邻张艳成、南邻道、北邻道,面积为275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322857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