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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德丰《宅基地证》注销公告

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11/23 字号:

  依据孙德海、孙德龙、孙德刚提交的注销申请及香河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冀1024民初1605号、香河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冀1024执1446号之一,现我局将登记在孙德丰名下证号为:冀(香政)字第46579号,面积为223.27平方米的《宅基地证》予以注销,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我局将依法核准注销,原证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16-8322857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