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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景生《集体土地使用证》补发公告

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11/23 字号:

  张景生保管不善,将安头屯镇东兴隆庄村,档案编号为:001180号,东邻道、西邻张井海、南邻道、北邻道,现东邻道、西邻张景德、南邻道、北邻道,面积为334.28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322857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