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06/01 字号: 大 中 小
吴连生因保管不善,将钱旺镇姜吴街村,档案编号为:336号,东邻吴连营、西邻王云鹏、南邻道、北邻道,面积为426.72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322857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