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03/02 字号: 大 中 小
韩桂芬因保管不善,将渠口镇康庄村,证号为:冀(香政)字第12457号,面积为270平方米的《宅基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宅基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322857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