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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置石家庄市新冠肺炎阳性病例在我县活动情况的通告

来源: 香河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1/09 字号:

全县广大居民:

2021年1月8日上午,香河县防控办了解到一例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病例曾在我县停留。为严密防范疫情输入风险,香河县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严格按照防控规范要求,迅速组织对此人在香河县的活动轨迹进行调查。现将处置情况及其在我县行动轨迹通告如下:

周某某,女,石家庄市藁城区增村镇刘家佐村人,系某商贸公司职员。1月7日,河北省人民医院发热门诊上报新冠病毒核酸初步核查阳性,石家庄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

2020年12月21日,该患者由三河汽车站乘车至香河天琪宾馆入住。

12月22日,该患者由香河县天琪酒店步行至鑫鑫美妆店从事商业活动。

12月23日9时左右,该患者乘坐出租车由香河天琪宾馆前往香河汽车站,后乘汽车至廊坊汽车站换乘汽车至固安汽车站,在固安县某宾馆入住。

截至目前,天琪宾馆、鑫鑫美妆均已关停,外环境核酸采样,结果阴性;共排查密切接触者12名,次密切接触者55人,均已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请全县广大居民消除恐慌心理,不信谣、不传谣,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做好个人自身防护。

 香河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