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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香河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香河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0/08/05 字号:

于秀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生活垃圾实施强制分类管理”的建议我局已收悉。对该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后,我们认为您的建议准确、深刻,针对您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2017年9月29日,我县被正式列入河北省农村环境整治和垃圾治理示范县名单,我县按照示范县的创建标准,采取一系列举措因地制宜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不断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分类体系。同时,按照“试点先行、适当扩面”的工作思路,目前已完成2个居民小区及5个镇的15个村庄的垃圾分类试点覆盖工作,逐步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动员全县人人动手,养成垃圾分类好习惯。

  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制机制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住建、环卫、发改、执法、农业农村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香河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各项工作开展,及时协调解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卫部门,负责日常综合协调、监督指导等具体工作。

  二、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明确工作标准及责任

  组织专人赴北京市、浙江省金华市、廊坊市大厂县对垃圾分类进行实地调研,学习先进经验。同时,对我县生活垃圾日均产生量、成分及各类垃圾所占比例、收转运设施设备配备情况等进行实地调研,为相关文件、计划的制定提供数据支撑。根据调研结果及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先后制定并下发了《香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香河县委香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香河县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香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香河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意见的通知》。

  

  • 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为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我局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

  一是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提高群众垃圾分类意识。二是利用公厕、垃圾箱、围墙、条幅等公共设施,共计张贴垃圾分类公益广告400余幅。三是拍摄《香河县垃圾分类宣传片》,分为家庭篇、学校篇及单位篇,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四是在电视、报纸、村村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行垃圾分类信息推送达600余条。五是录制“垃圾分类广播剧”,通过镇政府的“村村通广播”向村民宣传垃圾分类的有关政策和知识。通过宣传,居民对垃圾分类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同时使“绿色、低碳、环保”的理念深入人心,为开展垃圾分类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 政企合作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自2017年10月31日我县被列为省级垃圾强制分类试点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引进了有着十余年垃圾分类服务工作经验的第三方公司,充分发挥政企联合的优势,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探索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

  2、珠光御景小区及香城郦舍一、二、三期作为垃圾分类试点社区于2018年9月启动垃圾分类工作。由第三方公司对所属社区办、居委会、物业负责人员进行垃圾分类培训,聘用的垃圾分类指导员经培训合格后再上岗,对分类不合格的垃圾进行二次分拣。通过入户宣传及户外宣传相结合的形式,与小区居民签订垃圾分类承诺书,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3、根据试点小区规划,共配备21套垃圾分类智能设备。以“互联网+”思维,通过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两网融合云平台,搭建起一条由宣传教育体系、智慧分类体系、智慧回收体系组成的“三位一体”垃圾两网融合体系,该体系具备扫码开箱、自动称重、自动积分、自动统计功能。居民分类投放正确后,即可获得积分,积分累计可换得相应生活用品。

  4、联合第三方服务机构多次与五个垃圾分类示范镇(安平镇、安头屯镇、钱旺镇、钳屯镇、蒋辛屯镇)的分管干部进行开会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一系列培训课程,首先由镇领导带头学习并落实垃圾分类,再对各试点村的村干部和村民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学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逐步实现以一带面,以面带全的工作局面。

  五、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

  我局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及环卫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形成生活垃圾终端分类处置系统。最终达到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各环节的闭环处理,即全县垃圾分类收集后,厨余垃圾运至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厂进行资源化处理,其他垃圾运至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处理厂进行资源化再利用。

  《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7月30日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垃圾分类相关规定和相应法律责任,对我县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巩固垃圾分类成果,扩大垃圾分类试点范围,严格执行《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逐步实现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最后感谢您对我县环卫工作的关注,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香河县环境卫生管理局

  2020年8月5日